山东绿洲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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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利尔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竣工验收意见
2024年4月15日青岛利尔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青岛利尔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项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岛利尔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360万元,于青岛市市北区舞阳路51-2号北楼建设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项目产品检验实验室总占地面积 140.07m2,其中实验室建筑面积为 86.23m2,包含实验区和储藏室,储藏室存放试剂、药品、玻璃器皿等实验用品,实验区包含实验台、通风橱、烘箱、电子拉力机、水浴锅、纯水机、硬度计、厚度计;办公区建筑面积为 53.85m2。本项目主要产品检验工作,不涉及生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产品检验实验室,不涉及基础工程及设施建设,仅使用已建好写字楼进行划区、装修,在办公楼内安装设备,不新增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写字楼用途为科研教育。
2、建设过程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8月由山东美陵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环评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23年9月25日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北分局批复,批准文号青环审(市北)〔2023〕16号。项目完工日期为2023年12月。项目于2024年02月28日-29日由山东绿洲检测有限公司完成验收检测。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7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青岛利尔高分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乳胶制品配套检测实验室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项目主要为胶膜样品物理实验,废气主要为胶膜样品制备原辅料挥发有机废气。项目胶膜样品制备过程中易挥发的原辅材料使用量较少,主要成分为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胶膜样品配置过程中原材料挥发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全部经通风橱收集后引入写字楼楼顶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拉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为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从隔声降噪等方面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具体采取的治理措施如下:
(1)企业选购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过程中设备安放稳固,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风机使 用减振机座;
(2)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3)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充分利用建筑物和构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并设置吸声、隔声材料。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胶膜样品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①废包装材料:项目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包装袋等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
②废胶膜样品: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胶膜拉力测试过程中会产生废胶膜样品,企业收集后外售。
项目在实验室东北角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监测工况
2024年02月28日~02月29日两天验收监测期间,各工序正常运行、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2、废气监测结论
有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运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最大排放浓度为1.6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的排放限值60mg/m3。
无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运期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排放浓度为1.30mg/m3,满足厂界浓度执行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3、噪声监测结论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2.1~54.3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监测期间最大值:悬浮物17mg/L、COD30mg/L、BOD58.2mg/L、氨氮0.351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要求(氨氮≤45mg/L)。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达到验收要求,项目符合“三同时”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标识设置合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六、建议
1、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所有的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源头。
4、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实验室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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